窗纱
YB
551-65
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发布 1967-01-01实施
本标准适用于低碳钢丝编织供建筑上用的表面涂漆窗纱。
一、品 种
1.窗纱的孔距、钢丝直径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1

注:经供需双方协议,可供应其它型号的窗纱。
2.窗纱的长度、宽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2
毫米

注:经双方协议,可供应其它尺寸的窗纱。
3.窗纱涂漆颜色分为三种:正绿、墨绿、天蓝。
注:经双方协议,可供应其它颜色的窗纱。
标记示例:
用B1F号钢钢丝编织的,经向孔距为1.8毫米、纬向孔距为1.8毫米、长度为25 000毫米、宽度为1 000毫米的绿色窗纱。
其标记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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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技 术 条 件
4.编织窗纱用钢丝采用1~3号乙类沸腾钢制成,其化学成分应符合GB 700—79的规定。
注:经双方协议,可采用其它钢号。
5.窗纱的纬丝稀密档每匹不得超过5处,经向长度250毫米网面内不得存在2处。经丝稀密栏每匹不得超过2处。
6.窗纱的网面应平整,凹面凸起不得超过20毫米。
7.经丝局部松动弯曲,弯曲度不大于1/2孔,每匹不得超过3根,每根长度为100~400毫米。纬丝局部松动弯曲,弯曲度不大于1/2孔,每匹不得超过2根,每根长度为50~100毫米。
8.窗纱的网面不得有窟窿、经丝纬丝断头。断头允许绞接、经向长度2米网面内手接头不得超过15个,绞接扣不得超过45个。双线长度不得超过25毫米。
9.窗纱的缩纬每匹不得超过30个,经向长度1米网面内不得超过8个。
10.窗纱的边缘应整齐、平直,不得有折边、裂口及大于1毫米的毛边。但纬丝不得缩进到第一根经丝以内。凹进或凸出不大于1孔的锯齿形长度不得超过300毫米,每匹不得超过2处,边缘勒进1孔,长度不得超过15毫米,每匹不得超过5处。
11.窗纱的网面涂漆应均匀一致、色泽鲜明。不得有片状露铁、堵孔,零星堵孔每匹不得超过11个。
注:经双方协议,窗纱可进行耐腐蚀试验,漆膜耐盐水腐蚀不小于5小时。
12.每匹窗纱不得由两段组成。
三、验收规则
13.成品窗纱的验收和质量检查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。
14.窗纱应成批提交验收,每批应由同一型号同一漆色的窗纱组成。每批窗纱的数量由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规定。如果在合同中未作规定时,则由供方规定。
15.由每批窗纱总匹号中任意选取2%,但不得少于3匹,进行尺寸测量和网面检查。经检查如有一项不合格时,该匹报废。再从未检验过的窗纱中取出双倍数量的窗纱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。复验仍有不合格时,则该批窗纱报废。但供方有权重新分类或进行加工,作为新的一批提交验收。
四、试验方法
16.编织窗纱的钢丝一般不进行测量。如有疑问时,可以从网面端头任意抽取一根或数根钢丝,除去漆层并加以矫直,用精度0.01毫米的量具,在钢丝的同一截面互相垂直方向测量直径。
17.测量网面凹面凸起时,将窗纱任意展开2米放于平面上,用精度0.5毫米的量具,以平面为基准进行测量。但头尾各3米不做测量。
18.测量窗纱孔距时,在网面任意部分,用精度0.5毫米的量具进行测量。
19.测量经丝纬丝稀密档时,在窗纱网面任意部分,选取3~6根丝,其小于1/2孔者为密档、其大于1/2孔者为稀档。
20.窗纱网面用肉眼检查。如有疑问时,可用5倍放大镜检查。
21.窗纱耐盐水腐蚀试验:
(1)溶液配制:经取化学纯的氯化钠3克溶解于100毫升蒸馏水中,此溶液为3%的氯化纳溶液;
(2)取样:窗纱干燥后在纱窗任意部分取5×10厘米的试样,并将取好的试样用原漆封闭剪断截面,干燥后进行试验;
(3)试验方法:将试样浸入氯化钠溶液中,试验溶液温度为25±1℃,当溶液呈现微黄色时,即为窗纱腐蚀。
五、包装、标志和证明书
22.每匹窗纱用镀锌低炭钢丝由一端到另一端螺旋式捆扎整齐,并用防潮纸(或牛皮纸)严密包装和封闭两端。
注:根据需方要求,可采用木箱、麻布等做补充包装。
23.每匹窗纱应贴有商标,另外注明:
(1)供方单位名称;
(2)窗纱的标记;
(3)产品等级;
(4)生产日期;
(5)技术监督部门印记;
24.每批窗纱应附有质量证明书。其上注明:
(1)供方单位名称;
(2)需方单位名称:
(3)合同号;
(4)生产日期;
(5)窗纱的型号、漆色和尺寸;
(6)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;
(7)窗纱的批号和数量;
(8)本标准编号。